《与台湾关系法》应当废除
《 人民日报海外版 》( 2011年09月23日 第 01 版)
美国政府盘算多时的又一轮对台军售,21日终于出笼。尽管这次没有出售某些右翼势力和台湾当局一直叫嚷的F-16C/D型新型战机,而是代之以对台湾现有F-16A/B型战机升级,以“维持中美关系的微妙平衡”,但新的军售仍然不改严重干涉中国内政,严重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性质,它损害中国和平统一大业和中美关系,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理所当然地表示强烈愤慨和坚决反对。
1982年中美“八•一七公报”,美国政府曾经明确承诺,美“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出售武器的政策”,“准备逐步减少对台湾的武器出售,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”。30年都快过去了,对台军售,不但没有“最后解决”,反而愈演愈烈,售台武器规模越来越大,性能越来越先进。一个自诩为信奉法治的国家,拿国际承诺当儿戏,背信弃义至此,这在国际上恐怕也是不多见的。
美国辩称,他们是基于1979年美国《与台湾关系法》对台军售的。这更是令人匪夷所思。美国的《与台湾关系法》是美国的国内法,是一些不甘心丧失既得利益的势力,为牵制中美关系的正常发展而培育的一个怪胎。它公然赤裸裸地声称要给一个主权国家内部某些分离势力提供所谓“防御性”武器。用国内法干涉别国内政,用国内法对冲国际法准则,这是美国的一大发明。公然把一国的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准则之上,除了强权政治、冷战思维,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解释。可以说,《与台湾关系法》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、无效的。用《与台湾关系法》作为对台军售的借口,完全是不成立的。
40年前,尼克松总统跨越太平洋,实现了中美两国领导人历史性握手,不仅改变了中美两国,也改变了整个世界。今天中美两国相互依存的深度与广度远非当年可比。中美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不仅将决定两国未来的前途与命运,同时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整个人类的前途与命运。但是,总有人不愿意看到中美关系的健康发展,不愿意看到世界和谐安宁,总想把台湾攥在自己手里,作为牵制中国的一个政治工具。依据所谓《与台湾关系法》对台军售就是这种冷战思维与强权思维的典型表现。
这显然是脱离时代的、徒劳无益的、害人不利己的。近来在美国已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呼吁尽快废除《与台湾关系法》,认为《与台湾关系法》早已不合时宜,与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势头背道而驰,与中美共建合作伙伴关系的精神背道而驰,也与美国的战略利益背道而驰,这一法律障碍不除,中美关系就难有宁日。
当年,打开中美关系,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是需要大智慧、大勇气的;今天,发展中美关系,实现中美关系健康化更需要大格局、大气魄。与其陷在一个小圈子里打小算盘,作A/B型,还是C/D型的小算计,不如把握历史机遇,以政治家、战略家的远见卓识和宏图大略,摆脱某些利益集团的干扰,废止一切不合时宜的法律、法规,踢开一切阻碍中美关系、同时危害美国根本利益的绊脚石,勇敢地开创一个新的时代。
尼克松总统做到了,奥巴马总统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