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斋节[1]是伊斯兰教三大节日(圣纪节/伊斯兰教历三月十二日、开斋节/伊斯兰教历十月一日、宰牲节/伊斯兰教历十二月十日)之一。我国回族、维吾尔族、哈萨克、乌孜别克、塔吉克、塔塔尔、柯尔克孜、撒拉、东乡、保安等少数民族共同欢度的节日。在伊斯兰教历10 月1日,又称拉玛丹节,中国新疆地区称肉孜节(Roza,波斯语,意为斋戒),回族群众称之为“大尔德”。开斋节是阿拉伯语“尔迪菲图尔”的意译 (“尔迪”就是节日的意思)。按伊斯兰教法规定,伊斯兰教历每年9月为斋戒月,伊斯兰教历的9月,穆斯林习惯用阿拉伯语称呼为“莱麦丹”月,“莱麦丹”是练的意思,即练思想、练意志、练身体,也称“斋月”,通常也称“封斋”、“把斋”。凡成年健康的穆斯林都应全月封斋,即每日从拂晓前至日落,禁止饮食和房事等。封斋第29日傍晚如见新月,次日即为开斋节;如不见,则再封一日,共为30日,第二日为开斋节,庆祝一个月的斋功圆满完成。是日,穆斯林前往清真寺参加会礼,听伊玛目宣讲教义。 伊斯兰教法规定在节日进行下列七件事是可嘉行为:①拂晓即吃食物,以示开斋;②刷牙;③沐浴;④点香;⑤穿洁美服装;⑥会礼前交“菲土尔·赛德盖”(开斋施舍);⑦低声诵念赞主词。 开斋节始于伊斯兰教纪元第2年。此后,每逢此节,世界各地穆斯林都以热情和虔敬的心情参加节日活动。根据各地的风俗习惯,庆祝形式不尽相同,有的炸油香制美食互赠或款待亲友;有的请阿訇诵经祈祷;有的聚会联欢等。